北京设计之都核心区|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工作
2019-12-31 1365各区委组织部,有关单位组织人事或人才工作部门:
根据《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市级人选。
曾获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的项目未完成或已完成但未提交结题报告的,不能申请资助。
二、资助类别、用途和标准
培养经费资助分四类:创新研发类(A类)、学术交流类(B类)、出版专著类(C类)、培训研修类(D类)。
(一)创新研发类(A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项目(课题)研发工作,资助额度最高15万元。
(二)学术交流类(B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主办或参加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交流会、研讨会等,资助额度最高3万元。
(三)出版专著类(C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出版在其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资助额度最高5万元。
(四)培训研修类(D类):用于资助工程人选到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进行与其所从事专业有关的中长期(三个月以上)培训、研修或开展合作研究。其中,对于在国(境)外开展上述活动的,资助额度最高10万元;对于在国内开展上述活动的,资助额度最高5万元。
三、申报及批准程序
(一)归口推荐:工程人选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隶属关系报归口主管部门。各归口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请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才工作局。
(二)专家评审:市人才工作局对工程人选的资助申请进行资格、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提出建议资助名单。
(三)公示确定:市人才工作局将建议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归口单位公章。
(二)《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申请表》(按所申请类别填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由工程人选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和归口单位公章。
(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申请B类资助,需附会议邀请函或大会发言、宣读论文邀请证明扫描件;申请C类资助,需附出版协议扫描件、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申请D类资助,需附双方签署的协议、邀请函的扫描件。
以上申报表格可从文章末尾下载。
报送的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工程人选和有关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填报内容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信息、材料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无效申请。请各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五、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2019年9月26日—27日。
(二)报送地址: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405房间(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人才大厦)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聪毅 55568425 高 颖 64521419
电子信箱:lxfwc@bjdj.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6日